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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资司召开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座谈会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6日 阅读: 字体:【】 【
      8月25日,计资司在北京召开“贫困国有林场扶贫工作座谈会”。会议主题一是总结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成效,包括自1998年以来安排了多少项目,其中改善了多少生产生活设施、开发了多少多种经营项目?通过中央扶贫资金的投入,使多少贫困人口缓解了贫困状况?林场产值增长情况,林场自身发展能力是否有所提高?二是2005年修订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使用情况以及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三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新疆、黑龙江、山西、湖南、贵州省、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的财务、林场管理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以上省区10个国有林场场长参加了会议。
     与会同志围绕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介绍了本省主要做法,交流了工作经验。大家一致认为:
     一、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为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帮助国有贫困林场脱贫致富,199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专项用于改善国有贫困林场生产生活设施、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展生产。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资金规模由1998年的4000万元逐步扩大到了2006年的1.5亿元。据统计,1998至2006年,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8.2亿元, 极大地缓解了林场贫困现状,其中部分林场已脱贫,有的已经致富,实现了由输血到造血的目标。据统计,全国800多个国有贫困林场通过使用中央扶贫资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400多个林场通过开展林下资源开发种植山野菜、经济林等发展了生产。湖南省利用中央扶贫资金,解决了24个贫困林场场部及工区11733人的饮水困难问题;为45个林场的修建了361公里的断头路,解决了2.9万人的交通问题;架装了18个林场146.5公里的通电、通讯线路,解决了6511人办公及生活用电和通讯困难;改造了25个林场场部及工区危房2.9万平方米,改善了1万多职工的办公及居住条件。贵州省赫章县国有水塘林场利用中央扶贫资金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依托自然风光、民族风情,建设森林公园,使林场职工人均收入增加300多元。、
     二、加强管理是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
     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贵州、山西等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山西省实行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切实杜绝了不合理开支和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黑龙江省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确定扶贫项目,大部分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积极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了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山西省项目单位按照省林管局的统一要求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
     三、将扶贫资金与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增加林场的造血功能。
     针对目前国有林场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改革严重滞后,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一些省结合自身实际,以扶贫资金为支撑,以改革为手段,建立起综合的贫困林场扶贫体系。
     湖南省改变过去只有林场为投资主体,经营形式单一的做法,大力发展以职工家庭经济为主要形式的多种经济成分,项目经营方式多样化,积极支持联营、合股等经营形式,使经营项目更加适应市场变化;贵州省要求各国有贫困编制内部改革脱困方案,强化管理,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秩序。
     四、国有林场扶贫工作任重道远
     一是中央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目前,全国有4466个国有林场,其中3800多个为生态贫困型国有林场,这些林场地处生态脆弱地区,主要经营目的是保护生态公益林,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由于历史积累下来的问题多,贫困状况严重、贫困面大,加上近几年洪灾、旱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使一些本已缓解贫困状况的林场重新陷入贫困。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共设施薄弱,林场职工生存条件差,生活质量低。其一,行路难。全国尚有45%的国有林场不通外部干线公路,林场职工生产生活的交通状况极为困难;即使有外部公路的,也多为砂石或土路面,抗灾和通行能力差。其二,饮水难。全国尚有800多个国有林场没有饮用水,林场用水水质差、污染超标的状况普遍,直接威胁到了职工身体健康。其三,住房难。全国国有林场1/4的人口目前住在危房中,职工呼声强烈,亟待妥善解决。二是林场职工生活贫困,林区社会欠稳定。其一,看病难。国有林场大部分处于深山区,职工就医只能依靠当地医疗所。由于资金匮乏,医疗条件十分简陋,病房简陋、床位少、医疗设备老化等情况相当普遍。其二,职工生活贫困。林场自我造血机能差,职工生活非常艰苦,处境令人同情,林场职工家庭生活水平普遍落后与当地社会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周遍农民收入。虽然中央财政自1998年以来以累计投入扶贫资金8.2亿元,极大缓解了国有贫困林场的贫困状况,但与林场扶贫的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建议中央财政将扶贫资金由目前的1.5亿元增加到3亿元。
     二是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在使用管理上应进一步完善。其一,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权利和责任,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扶贫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其二,改变现在执行的资金拨付方法,减少资金拨付环节,使资金及时到位。
     三是加强国有贫困林场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建立一支智能型的高素质管理队伍和高技能的职工队伍。
     四是将国有贫困林场的扶贫工作列入地方政府的扶贫总体规划,各级地方政府应将国有林场的交通、电力、电视、人畜饮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当地乡镇同等对待,使国有林场享受到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实现国有贫困林场的扶贫工作由单一林业主管部门抓转变为政府行为,加快国有贫困林场的脱贫步伐。加快主管部门。
     五是找准项目,以开发促扶贫。一要进一步加强国有贫困林场扶持工作的宏观指导,抓紧编制好《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规划》,二要在项目选择上加大指导力度,资金投向上不能撒胡椒面;三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四要加强项目跟踪管理,特别是要及时提供市场信息,积极帮助林场开拓市场,壮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