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
国际竹藤中心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使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鼓励我中心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根据《国际竹藤中心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 研究生奖学金测评计分构成要素
(一)总分及各计分构成要素均为百分制。
(二)课程阶段研究生(博(硕)士研究生二年级):重点考察课程成绩。
总分T=0.4A+0.15B+0.1C+0.15D +0.2E
(三)论文阶段研究生:重点考察科研与创新能力。
总分T=0.15A+0.4B+0.1C+0.15D +0.2E
其中,A— 学习成绩;B— 科研成果;C— 综合素质; D— 社会实践;
E—其他附加分
注:一年级研究生全部获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各项要素计算办法
(一)学习成绩
其中,A --- 课程成绩;N --- 所修课程总门数;--- 单科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二)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为评定学年内所获成果。
科研成果加分计分公式:
B=B1+B2+B3+B4
其中:B1-科研成果获奖;B2-发表论文;B3-授权专利;B4-学术或知识竞赛。
1.科研成果获奖评定
表1 科研成果获奖评分标准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奖项 | 说明 |
国际级、国家级 | 30 | 26 | 22 | 8 | 按排名先后递减3 分 |
省部级 | 20 | 16 | 12 | 6 | 按排名先后递减2 分 |
院级 | 10 | 8 | 6 | 4 | 按排名先后递减1 分 |
注:院级是指中国林科院和国际竹藤中心。
2.发表论文评定
表2 研究生论文被索引评分标准
种类 | 分值 | 说明 |
SCI、SSCI、EI期刊 | 50 | |
核心期刊 | 30 | 采用中国林科院认定体系 |
会议论文、非核心期刊 | 15 | 会议论文是指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中收录的文章 |
会议摘要 | 10 | 会议论文摘要是指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中收录的摘要 |
注:①只计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国际竹藤中心的论文,本人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按第一作者计;②未发表但有录用证明的论文,可以计分,但不得重复使用。
3.授权(申请)专利评定
表3 授权专利评分标准
分类 | 发明专利授权 | 实用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 ||||||
排名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第四及以后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第四及以后 |
计分 | 40 | 30 | 20 | 10 | 30 | 20 | 10 | 5 |
注:授权专利公示期之后可进行加分。
4.参加学术或知识竞赛评定
表4 参加学术或知识竞赛评分标准
分类 | 院级以上 | 院级 | ||||||
排名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 |
计分 | 20 | 15 | 10 | 5 | 15 | 10 | 5 | 3 |
5.出版专著计分。凡以编委出版著作的一次计40分(需提供著作编委页证明)。
6.参编著作、规范、规程、标准计分。凡参编的同学(有本人名字并提供纸质证明)一次计15分,未出现名字的导师提供证明加5分(不可累计)。
(三)综合素质
评定学期的遵守纪律、日常表现,科研能力及独立解决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评分。由班委及班级全体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议打分,测评内容参见表5。
表5 综合素质表现评分标准
序号 | 基本内容 | 分值 |
1 | 班级班委根据日常思想动态及表现进行评判。 | 35 |
2 |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25 |
3 | 学风严谨,品德优良,。遵守研究生院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 20 |
4 | 关心集体,具有团结及奉献协作精神,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 | 20 |
(四)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加分计分公式
D=D1+D2+D3
其中:D1—社会实践;D2—参加集体活动;D3—参加志愿者活动。
1.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以在校外单位进行不以索取报酬为主的实习和服务类社会活动,参加校内的活动不为社会实践活动。
表6 社会实践评分标准
类别 | 1-2次 | 3-4次 | 5次以上 |
国际、国家类 | 40 | 45 | 50 |
省、部类 | 35 | 40 | 45 |
一般政府、事业团体类 | 30 | 35 | 40 |
公司类 | 5 | 10 | 15 |
2.参加集体活动
表7 集体活动评分标准
类别 | 1-2次 | 3-4次 | 5次以上 |
国际级、国家级 | 25 | 30 | 35 |
省、部级 | 15 | 20 | 25 |
中心、院级 | 10 | 15 | 20 |
班级 | 5 | 10 | 15 |
3.参加志愿活动
表8 志愿活动评分标准
1-2次 | 3-4次 | 5次以上 | 说明 |
5 | 10 | 15 | 不可累计计算 |
注:献血活动算一次志愿者服务。
(五)其他职务附加分
1.其他附加分计分公式
E=E1+E2+E3+E4
其中:E1— 先进事迹加分;E2— 研究生获奖加分;
E3— 担任职务加分;E4— 减分;
2.先进事迹加分
有下列行为者,将酌情加分:
表9 先进事迹评分标准
序号 | 基本内容 | 分值 |
1 | 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并及时向中心或相关执法部门举报的。 | 10~20 |
2 | 有先进事迹者。 | 10~20 |
3 | 先进事迹被新闻媒体报道者。 | 25~30 |
3.研究生获奖加分
除科研成果获奖外的先进个人类、各类文艺体育类获奖,如演讲、书法、绘画、征文投稿等活动获奖。
表10 研究生获奖评分标准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奖项 | 说明 |
国际级、国家级 | 25 | 20 | 16 | 8 | 按排名先后递减3 分 |
省、部级 | 20 | 15 | 12 | 6 | 按排名先后递减2 分 |
院级 | 15 | 8 | 6 | 2 | 按排名先后递减1分 |
注:中心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额外计分。中心研究生奖学金中院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好研究生、先进工作者等计分均按照一等奖计分。茅以升教育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梁希优秀学子奖等不分名次的奖项均按照一等奖计分。全国林科优秀毕业生按照国家级二等奖计分。优秀论文评比优秀奖、其他比赛的优胜奖按照其他奖项计分。
4.现担任职务
表11 现担任职务评分标准
担任职务 | 分值 |
研究生院、中心研究生会主席、党支部书记 | 25 |
研究生院、中心研究生会副主席、党支部副书记 | 20 |
研究生院、中心研究生会部长、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 | 15 |
研究生院、中心研究生会副部长、党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林苑青年》编委、《阜荣竹》参编 | 10 |
注:担任多项职务计算两项最高类别分值(只加一项分数)。
(六)减分
有下列情况者,将酌情减分:
1. 有考试作弊、聚众斗殴、泄露属于国家、集体或单位保密信息等违法、违规、违纪及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直接降为最后一等;
2.在宿舍、实验室和学习室检查评比中,发现有违章用电或其它违纪行为者,一次扣20~30分。
备注:
1.第一学年挂科同学一律评为三等奖学金,缓考等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
2.以上所有获奖、发表论文及参加活动等均需要提供获奖证书、原始签到表、官方的公示活动信息、杂志目录或论文首页复印件或图片等证明材料,照片需要打印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