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处室
人事处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部门关于人事人才政策措施和改革精神,落实推进中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掌握国内外人才资源动态,结合中心发展,拟订干部人事人才发展规划和建议,为中心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
2.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与岗位设置统筹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及三亚研究基地干部队伍建设和中心本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人才梯队建设,做好各类人才引进、选拔、培养及高级专家管理工作和博士后有关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中心人员招聘计划,做好人员招录、毕业生接收、人员调配和聘用管理工作。
6.负责中心专业技术资格组织申报、岗位聘任及聘后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劳动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险等计划管理工作,负责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承担中心本级职工工资统发和保险征缴工作,落实职工生育等福利政策;
8.负责中心处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保管及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办理;
9.负责中心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职业教育相关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
10.负责中心干部职工退休手续的报批与办理,退休职工和老干部离退休费等待遇核算与日常服务工作;
11.负责中心干部职工的鉴定、考核与奖惩工作;
12.负责中心各类人事人才信息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