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福建省林业厅采取措施贯彻《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8月28日,福建省林业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国林业系统贯彻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培训班和本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进出口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决定从四个方面贯彻落实《条例》:一是开展自身学习,消化和领悟《条例》,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实质;二是广泛加强宣传,做好福建省有关媒体的宣传工作,并决定将《条例》的宣传作为“五五”普法的主要内容;三是开展全省林业系统、海关、进出口企业等有关单位多区域分层次的培训;四是及时召开海关、农业、渔业、检验检疫等有关单位的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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