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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通报野生动物狩猎情况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15日 阅读: 字体:【】 【
     8月11日,在国家林业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通报了我国开展野生动物狩猎20多年来的情况,并表示原定于8月13在成都举行的我国首次野生动物狩猎额度拍卖活动将推迟举行。
    王伟说,我国国际狩猎活动目的是统筹生态保护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逐步建立起保护与利用相互促进的和谐发展机制。狩猎活动开展20多年来,我国初步建立了限定狩猎区域、严控狩猎物种和数量、提升资源利用效益、合理分配狩猎收益、促进社区共管的管理框架,实现了保护和经济效益双增长的良好局面。
    ——严格依法限定国际狩猎场所。到目前,我国经批准开放的国际狩猎场所共25处,均开展了资源本底调查,制定了资源监测、巡护、导猎、安全等工作制度。
    ——对狩猎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实行科学评估制度。对用于狩猎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都组织了专门的科学评估和论证,确保狩猎行为对野生动物资源不造成损害。
    ——促使狩猎价格与国际接轨,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益。目前盘羊、羚牛、岩羊、鹿类国际狩猎价格达到数千或上万美元,这与以往“猎羊吃肉”的原始利用方式相比,价值增长了数百倍。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接待国际猎人1101人次,狩猎野生动物总数1347头(只),狩猎收入3639万美元。
    ——建立和逐步完善狩猎收益分配制度,确保狩猎收入主要用于保护和补偿周边群众。以青海省都兰国际狩猎场为例,该区域岩羊总数约2万头,每年用于国际狩猎的数量仅几十头,狩猎收入约20万~30万美元,每户平均增加年收入2000元~3000元。
    王伟表示,由于狩猎权拍卖活动在我国还是新鲜事物,存在一定争议,为征求各方意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国家林业局决定推迟原定于8月13日在成都举行的我国首次野生动物狩猎额度拍卖活动。(中国绿色时报 2006-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