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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依法注销38家企业的“两证”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11日 阅读: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经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日前对全市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简称“两证”)有效期届满,但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38家企业的“两证”予以注销,并同时函告北京市工商局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
    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是《种子法》规定的重要内容,对违规企业的“两证”及时注销是加强种子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近年来市园林绿化局通过加大宣传、查处、注销等多种措施,加强种子管理,树立守法典型,打击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效果。目前,发放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面积占实际育苗面积的比例已经达到95%以上。